招生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有志青年;
2.原则上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也招收少量往届生和专业相近成绩优良的中职毕业生;
3.2008年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线以上的考生;
4.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2008年招生专业以省自考办批准的专业为准,学费,教材费,住宿费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学生生活用品和平安保险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自愿购买。各专业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文件为准。
教学管理及毕业生待遇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2008年入学的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新生学习地点在湖北经济学院藏龙岛校区(校本部)。实行全日制教学管理,学制四年。学院按照普通本科学生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即与普通本科生同样教室上课,同样教师授课,同一图书馆看书,同样餐厅就餐,同享校园文化。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加强学生政治思想教育,优秀学生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学院建立奖学金制度。学生修业期满,全部课程考试及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湖北经济学院副署,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湖北经济学院授予学士学位。毕业证书按编号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
学校提供就业信息,毕业生根据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鄂毕(2007)7号]文件精神,凡学习期满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和就业单位的接受函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报道证》。 |